提出离职后单位未开离职证明情况下继续收到工资的问题
老师们,大家好。我2010年11月7日在公司离职,离职工作交接清楚后,公司迟迟不给离职证明。我查账户知道从12到2月,我继续能收到财务那边发的工资。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有什么法律依据吗?我在这段时间因为没有离职证明,影响了我找工作,请问可以申请公司补偿吗?谢谢!
补充提问:
我们是签订过劳动合同的,我也有书面离职申请,也有主管领导批复同意。工作交接清楚后,一直没有给我离职证明。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3-08-状态:未解决]
武云飞律师的解答:
答:这种情况说明公司视为你没离职。公司有义务给你开离职证明,拒不配合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