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答案!!

给人担保,当时老板向民间借款,来扩展公司的业务(实际款项也没用到合同约定),债权人要求公司的财务作个担保签个字,现老板还是有在电话联系就是不去跟债权人面对面协商,也有可能还不了这笔款。这时债权人就一直来找担保人,而当时合同是约定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这样的话担保人要怎么做合适?还有我只有一处房产(家里共有的,也是用于家庭居住的),债权人起诉,法院会不会强制执行我的房产?还有会不会冻结到家里其他人的资产
补充提问:
借款人是法人代表(个人名字),但借款合同有约定是用于公司扩展业务。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1-03-15-状态:已解决]
武云飞律师的解答:

答: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只要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债务,债权人就可以直接向担保人求偿;法院不会执行唯一一处房产的;也不会冻结家里他人的财产。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我咨询武云飞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网络法律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武云飞律师 > 武云飞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