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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经本人同意就调换岗位,这样合法吗?
我是07年9月29日进公司的,,2011年3月21日公司未经本人同意就调换岗位但待遇相差很大)。我不想在公司继续工作了,请问我该如何要求公司进行赔偿?我该获得经济补偿金还是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
咨询者:
fa197268
湖北
[
咨询时间:2011-03-20
-
状态:未解决
]
武云飞律师的解答:
答:未经劳动者本人同意调换岗位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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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云飞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网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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