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经本人同意就调换岗位,这样合法吗?

我是07年9月29日进公司的,,2011年3月21日公司未经本人同意就调换岗位但待遇相差很大)。我不想在公司继续工作了,请问我该如何要求公司进行赔偿?我该获得经济补偿金还是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1-03-20-状态:未解决]
武云飞律师的解答:

答:未经劳动者本人同意调换岗位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我咨询武云飞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网络法律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武云飞律师 > 武云飞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