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

本人因高铁征地拆迁,现村里有安排宅基地。由于对那块地不满意,想自己买一块地,是一块责任田。如果我跟这块田的主人买段做为宅基地,也就是说以后30年到期了,他也不在参加分田了。
请问这样可以吗?还要注意些啥?请解答谢谢!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1-03-20-状态:未解决]
武云飞律师的解答:

答:不可以,这么的做法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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