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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
本人因高铁征地拆迁,现村里有安排宅基地。由于对那块地不满意,想自己买一块地,是一块责任田。如果我跟这块田的主人买段做为宅基地,也就是说以后30年到期了,他也不在参加分田了。
请问这样可以吗?还要注意些啥?请解答谢谢!
咨询者:
fa197288
福建
[
咨询时间:2011-03-20
-
状态:未解决
]
武云飞律师的解答:
答:不可以,这么的做法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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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云飞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网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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