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我是卖方,我能要求赔偿吗,

合同已签,给了首款,余款逾期一个月未给。合同规定,买房出现违约,买房应在违约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该房总款的20%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向卖方以支付的全部款项冲抵违约金,多退少补,
补充提问:
原因,中介给他做他的另一套房的贷款未作成功,正在申请中,合同规定,超过30天,是违约,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3-22-状态:未解决]
武云飞律师的解答:

答:一般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当然还得看看不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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