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该不该放人?
我老公和人发生争执,在未碰对方头部的情况下,对方却在一个月后拿来一份司法鉴定,结论是耳膜穿孔,轻伤。我们去郑州做了重新鉴定,这次鉴定结论为:有耳膜穿孔,但是因为穿孔的原因和时间无法确认,因而伤情无法确定。据我们了解,此人曾经在三年前因耳膜穿孔向别人索赔过两万元钱。现在派出所以第二次鉴定模棱两可为由,仍不同意放我老公,我老公已经在看守所20多天了。我们怀疑办案民警被此人贿赂了,{因为该民警和此人走得很近,而且处处给我们使绊,}但是没有确切证据。请问根据重新鉴定的结果,派出所还有权利关押我老公吗?我们该怎么办?
补充提问:
发生争执时,很多人在场,民警调查取证时,对方提供的几个证人都说看见我老公打他了,但我们这边的几个证人都能证明没打他的头。我老公也承认打他了,但没打他的头。现在如果我们要求放人的话,应该以什么理由呢?希望各位律师朋友能给我们提供个帮助,真的很感谢!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03-24-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