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
我已经离婚将近两年,孩子法院判给了前妻,我一直支付每个月的抚养费,现在前妻以不能照顾孩子要把孩子送去寄宿学校为由要我与其平摊费用,如果我不支付其费用,她就去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当初我已经极力的去争取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甚至已经到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后还是给了她,现在我已经没有能力去抚养两个孩 子,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公交司机,每个月就两千多,现在有病,每个月都要花费很多医药费,还要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没有那么多钱在给孩子交什么寄宿学校的费用了。我想问下她这样法院会支持她的意愿吗?
补充提问:
那法院会不会支持她的变更抚养权的主张!因为现在她要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给我,而我也养不了,最多的话只能是一人一个!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8-22-状态:未解决]
王荣香律师的解答:
你好,法院也要根据你们双方的经济能力因素判断抚养权的归属,在你有现实困难的情况下,不会强行把孩子都判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