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对国家行政机关做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下列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 (1)行政处分; (2)辞退; (3)降职; (4)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出申诉的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基本称职不再申诉的范围。一般法院也不会受理。一次两次考核,为什么如此纠结,退一步海阔天空。况且还不是不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