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试用期满后不给转正,之后1个多月要辞我,该如何维权
我8月中旬到一家公司上班,去之前老板说工资2000元。但后来又说试用期3个月,工资是正式工资的80%,就是1600元,工资押后20天发。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试用期合同,也没有给我上保险。3个月后,我提出转正,老板说最近忙没有时间管这个事,说年底再说,之后发工资也是按1600元发的。2011年元旦后说要辞退我,并且说我一直没有达到转正要求,之后的工资都按试用期工资给我。他们同意给我一个月的赔偿金,但也是按1600元给。
我看劳动法好像规定工作一个月内没有签合同,之后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离职,应付我一个月赔偿金,工作不到半年可以申请半个月补偿金。这样的话我可以获得多少钱,补偿金及工资差额是按照1600元算还是2000元算?另外试用期3个月是否合理?我手上没有什么工作证明,可否成功维护自己的权益?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1-06-状态:未解决]
王鹏律师的解答:
你的情况是公司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又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至于试用期的约定鉴于没有书面合同,可以视为约定不明。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4个月的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工资基数鉴于对于2000证据不足,可以按照1600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