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问题

我的合同期满,公司不与我续签合同,公司需要对我进行补偿吗?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0-06-18-状态:已解决]
何庆元律师的解答:

公司需要补偿你.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
支付的标准是: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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