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得的钱没有到手反成被告!

本人是河南省安阳县许家沟乡西子针村的一个村民。搞个体运输的,在2008年承接到本地石灰窑窑主刘某的运石灰活,因长期运输得不到运费,窑主让我们去他们村的一个小型加油站加油顶运费,当是都是三方同意的(本人,窑主,加油站老板)。当时每次都是加油之后我们打的欠条,窑主去还油钱。可是后来因窑主经营不善,没有等我们把手续弄清就跑往外地躲债了。现在过了两年了,我没有得到运费不说,加油站老板反而那着当时的欠条把我告上了法院,现在又找不到石灰窑窑主了!我该怎么办。马上就要开厅了。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帮助!!!急!急!急!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0-06-25-状态:未解决]
何庆元律师的解答:

你与石灰窑窑主刘某构成运输服务合同关系;你与加油站老板构成买卖关系。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们三方之间确定由刘某支付油费,则你只能是先支付油费,再找刘某要钱。

我咨询何庆元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长沙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工程建筑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股份转让 公司并购 房产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何庆元律师 > 何庆元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