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和户口

我与被申请人的房屋合同纠纷案广州仲裁庭已经做出了终局裁决,裁决被申请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上约定的义务,将户口迁出原房屋,但裁决书上却未明确履行的期限,请问:1、被申请人应当在什么期限内履行完义务?2、如果我要申请强制执行,应当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法院才会受理,法院不会因为履行期限未到不受理?注:已和仲裁庭提出补正,但仲裁庭拒绝.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6-29-状态:未解决]
何庆元律师的解答:

一般的理解,裁决生效之后被申请人应及时(考虑迁移户口手续所需时间)履行合同义务,逾期即可申请强制执行。建议你以书面的形式要求对方在合理的期限内履行义务,限期不履行,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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