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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我是女方。夫妻感情不好。已经两年没有 一起了。我们有一个男孩。如果我提出离婚。小孩归男方。我是不是要承担抚养费?男方所借的钱没有理由还吗?
咨询者:
fa125568
湖南
[
咨询时间:2010-07-13
-
状态:未解决
]
何庆元律师的解答:
1、基于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的事实和理由,可以提出离婚;
2、父母有抚养小孩的义务,故你应支付抚养费;
3、债务一般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承担。当然,能证明属于个人债务的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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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庆元律师
执业机构: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湖南 长沙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工程建筑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股份转让 公司并购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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