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不合,女方想离婚,咨询律师!

您好,本人女性,结婚将近2年,有个一岁2个月的男孩,由于性格极度不合,女方想离婚,想咨询下孩子和房产的问题。孩子一直由南方女方父母带,男方父母在东北农村,结婚后买了一套房子,可除了男方的5万元彩礼钱外,房子首付装修其他费用都是女方家庭支出,如果离婚,男方想要房子,孩子也想要,他家条件一般,女方家庭条件较好,父母有稳定退休金每月将近4000,女方月收入9000左右,想咨询下,孩子会不会判给男方,如果判给女方,男方说不会给抚养费,是否合法,房子问题我该如何解决?谢谢您!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6-18-状态:已解决]
向忠锋律师的解答:

孩子长期在女方家抚养,且女方经济条件优越,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角度,孩子会判给女方抚养,男方要支付抚养费。房子是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均分。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各位律师的细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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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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