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遇,涉外婚姻如何分财产

我外国国籍,老公中国国籍,我们在中国注册结婚。结婚2年都在中国生活,一个孩子一岁。我发现老公电子邮件和国外一个女人从婚前到现在一直有男女关系,邮件中还反映出在我怀孕期间曾和那个女人在国内宾馆开房,老公电话通讯记录也显示和她联系频繁。这种情况我可以提离婚吗?我老公婚前购置2套居住房产,1套商铺门面,其中一套房我们现在居住,还有1个店铺现在出租,我老公公司每年收益100万,这些我都知道但是没有文件证据,因为老公都把重要文件自己保管,我根本拿不到。婚后我一直没有工作在家养孩子。离婚孩子会判给谁?我能分到什么财产?如何能不动声色调查取证老公收入存款证明?如何调查取证有利的老公婚外情?涉外婚姻如何调查我国外财产情况?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8-31-状态:未解决]
向忠锋律师的解答:

1、你老公婚前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及其孳息,属于你老公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配;
2、你老公的公司收益,一般公司每年都会应税务、工商部门要求做财务报表,这些不一定真实,但也可以部分反应其公司收益;至于你老公的其他财产信息,也是可以调查的。
3、你老公的邮件等,均可以证明其婚外情的,关键是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固定这些证据。

具体可来电或者Q38196658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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