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怎办

时间:2011-06-21 14:16:59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一是分户,二是可以回迁原籍

 一、关于离婚后户口分立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离婚后回迁户口的手续:

离婚后户口回迁应依以下程序办理:首先,要取得原籍同意迁入的证明。

其次,要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 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因此,在取得原籍准许迁入的证明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 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济南市户口迁移规定:

市内户口迁移

服务对象

个人

 

负责机构

机构名称

办事地点

电话

服务时间

派出所

拟落户地派出所

所属派出所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00

规定及条件

市内户口迁移是指在济南市市内六区常住户口居民由于住址变动所进行的户口迁移(不含市区非建成区迁入建成区)。市内户口迁移必须坚持“人户一致、正当合理”迁移的原则。

基本条件:

1、  单位、房管部门分配拥有使用权的公房或自购住房

2、  夫妇、父母与子女之间、(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公婆与儿媳或岳父(母)与女婿之间的相互迁移且实际居住

3、  其他合理正当的市内户口迁移

申办材料

1、入户人申请

2、房产证(或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或单位分配住房证明等合法有效固定住所证明)

3、结婚证

4、双方《居民户口簿》

5、其他相关证明

办理程序及期限

程序:申请人到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

期限: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1、户口准迁证:5元/张

鲁价费发[2006]231号

2、居民家庭户口簿:10元/本

鲁价费发[2006]231号

依据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备注:拆迁改造地区按政府冻结通知规定执行。

 

执业机构:北京市邦盛(济南)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金融证券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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