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与嫁妆的分割与返还

时间:2011-06-21 17:09:46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彩礼与嫁妆的分割与返还(关于彩礼与嫁妆返还与否的法律规定,目前主要有两个
    其一: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其二: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实践掌握

    女方亲属陪送的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
    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在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一、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由女方所有。
      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18条
      二、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若有财产的特别约定,则应应依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17条第1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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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山东 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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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金融证券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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