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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判有期徒刑缓刑期满后,可以再任命为学校领导吗?
教师被判有期徒刑缓刑,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对此的法律法规解读是:依据《教师法》第十四条、《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教师被判有期徒刑包括缓刑,他已丧失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应予收缴。
请问: 判有期徒刑缓刑的中小学领导,其缓刑期满后,可不可以再任命为学校领导?
咨询者:
fa143811
四川
[
咨询时间:2010-11-29
-
状态:未解决
]
徐晓冬律师的解答:
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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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冬律师
执业机构:
四川益正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四川 成都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交通事故 保险理赔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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