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

我与去年在一皮夹厂上班。当时签了一份合同。记不得合同上写什么了。因为那的主管经常骂人。而且待遇很差。就不做了。厂里说要拿工资必须再做1个月。我要怎么做。是要继续再做一个月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7-02-状态:未解决]
赵英菊律师的解答:

你如果签订合同,单位不存在违法的情况下,你应当提前三十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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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北燕赵众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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