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和男的在一起四年多了吗,定了婚了,有了一个女儿,但是我们还没登记,现在他要跟我退婚,还想拿回所有礼金,我家不给,他就把我家向法院起诉了,我该怎么办?我可以不给他吗?我未满十八周岁就和他一起了,还为他流产了两次,现在他不要我了,我可以问他索赔青春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吗?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7-16-状态:未解决]
赵英菊律师的解答:

如果给付了彩礼,应予返还,不存在精神损失费和青春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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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北燕赵众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石家庄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保险理赔 工程建筑 经济仲裁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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