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这样的购房合同有效吗?我应该怎么走法律程序?
今年3月份我在我们县城买了一套房,付了总房款的20%。房子是别人自己建的,有国有土地规划证。最初房东口头承诺我可以办到商品房产证。我相信他并签约了买卖合同。但在合同上并没有特别注明办商品房产证,只是房产证。后发现办不到商品房产证,只能办到集体房产证。我要求退房,房东说我是强制性退房不给予退款,房东一直强调能办到房产证,我要他给个保障他不同意,后他自己又承认是办集体房产证。现在一直躲避我不出来处理这个事,想把我的房款就这样吃掉。走法律程序我不知道胜算的几率有多大,从合同上看对我很不利,合同上注明是集体土地建房。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才能把我的房款要回来?求你们帮帮我,谢谢!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1-07-16-状态:未解决]
赵英菊律师的解答:
集体房是不允许买卖的,因此买卖无效,应予退还购房款。可以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