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给公司且有前任法人签字和公章的收条能否拿到我的款项

2010年8-12月公司向我借款总计75000元,由前任法人签字盖公司公章的欠条。又由于资金短缺,2010年12月23日,由合伙人正式进入,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且是现在的法人代表。我现在该向谁收回我的借款。且我现在在此公司上班,如果辞职可否拿到相应的款项。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8-02-状态:未解决]
赵英菊律师的解答:

应由公司承担欠款。不论法定代表人是否更换,公司均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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