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履行离婚协议该怎么办?

2003.11.17离婚,协议儿子归我,男方每月付生活费1000元,医疗费,教育费各一半,直到儿子有自立能力为止,可离婚这8年来男方一直不履行协议,中途也过几次钱...共计大概不到4万块..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就算把他告上法院,如果他一口认定他没有钱,又怎么办?是不是一个永远也要不到,永远的拖欠,永远说我现在没有,有的话,我那有不给的..........痛苦了我8年了....伤心欲绝.....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1-11-01-状态:未解决]
赵英菊律师的解答: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判决后再不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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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北燕赵众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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