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就可以不开加班费吗?

大学毕业签了一份工作(有签劳动合同),然后不想干了,向上级辞职了,先提交的辞职报告,最上级签完字同意了,我把各种东西都交接了,各部门领导也签字同意了,最后拿着这个单子又找最上级签字,这个领导就不给我签字了(当月13号),但是给我30天假期让我回家,说到时候再来办理离职,结果,我走的第一天就开资了(当月17号)开的是上个月的工资,基本工资。

可是后来20多号我才知道开工资了,并且除基本工资外还有加班费500元,但是没有给我开加班费,请问这样对吗?那这个领导为什么最后不给我签字了,还给我假期?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2-05-22-状态:未解决]
赵英菊律师的解答: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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