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工伤保险问题
我要给我的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现在有几点问题:
1. 员工要求不交社保,我们将社保中公司的费用付给她,由她自己交。但实际上她是在我们公司上班,这样我们没帮她交社保,是否违法?如果在劳动合同中补充规定说明是她自愿不交社保的,条款是否有效?会不会违法劳动法?
2. 在不交社保的情况下,员工如果在上班、出差过程中发生意外,企业要承担多少的责任?如果企业帮员工购买商业意外险,能不能在劳动合同中补充条款:如果员工在上班过程中发生意外,企业以所购买的商业险的责任范围对员工负责,不承担其他责任?这样的规定是否违反劳动法?如果员工申请工伤,企业要多员工负何种责任?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5-29-状态:未解决]
赵英菊律师的解答:
即使劳动者同意不交社保也是违法的,因为单位为职工缴纳保险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的义务。如果员工在上班、或出差发生意外构成工伤,单位不交保险,那么就应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单位为职工购买的商业险不足以支付工伤费用的话,单位仍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