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合同算试用期吗?短期合同无限期延长合理吗?

您好,我想咨询,我在一家公司做了半年了,2012年12月进入公司的,开始谈的时候说好,试用期三个月,一切根据劳动法走交四金。但是在六个月后准备签正式合同了,发觉试用期合同竟然是短期合同,短期合同上写道此合同为三个月,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有效,我现在半年还没有签正式合同。老板说后三个月转正了也不补交社会保障金的。正式合同从2012年六月份开始签。请问这合法吗?请问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6-18-状态:未解决]
赵英菊律师的解答:

不合法,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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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北燕赵众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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