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咨询

本人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一家建筑公司工作,属于公司的项目班组的管理人员,我于去年4月初到今年4月底在这家单位,后辞职。但是该公司欠我工资未结。我找仲裁单位,仲裁单位问我是否能出具和这家单位的劳动合同或者该单位欠薪证明,这些材料我都没有,请问我该怎么办?
补充提问:
我手中有工地现场的一些图纸及技术资料的电子版以及同事的证言是否可以证明我在此单位工作过?如果可以证明也是就我和用人单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但是另外一个问题工资条每月只有财会才有根本不给我们工资条,那么就无法证明欠我几个月工资了么?我还有一个证据就是我手中有和该单位领导的电话录音,在此期间我和他电话谈过几次,每次都是说让我等等,工资最近就发,可是我无法证明欠我多少工资,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2-07-11-状态:未解决]
赵英菊律师的解答:

你必须有证据证实拟合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才能仲裁。上岗证,工资条、证人证言均属于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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