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问题

您好,我是四川一位78岁老头。我家所在地被拆迁,所补偿的钱我家是按四子女及我跟老伴五份平分,儿女所得他们各自自由安排,但我跟老伴的一份被老大存入自己名下保管。其后,我跟老伴多次交谈希望更户无果,我有权把我们夫妻共同款的一半更名我个人名下自由支配吗?请问通过什么途径最有效?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2-07-26-状态:未解决]
赵英菊律师的解答:

可以,最好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我咨询赵英菊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河北燕赵众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石家庄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保险理赔 工程建筑 经济仲裁 合同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赵英菊律师 > 赵英菊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