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合资买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写的她一个人的名字,结婚后是共同财产吗?
我和女朋友合资买了一套房子,是限购房,她符合买房条件,买房子时合同签的是她一个人的名字,首付20多万,她出了4万;余下款项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也用她的公积金贷的。还没领结婚证,现在贷款还没批下来,也开了她的单身证明,现在有朋友提出一个问题万一分手了,这样我什么都没了,说的好可怕。本想着结婚了,房产证下来了加上我的名字,我在在网上也搜索了一下,说住房公积金贷款认贷不认人,只有到贷款都还完了才能加名字,我现在不想有什么风险,以防万一,我该怎么办?在房产证没下来之前领结婚证这套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不想签什么婚前财产公证什么的,伤感情,我该怎么办?期待您的指点!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7-26-状态:未解决]
赵英菊律师的解答:
如果是领证之前购买的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