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咨询

双方10年前再婚,婚前做了婚前公证,因该房是男方婚前购买单位的福利房,公证书上写着女方放弃该房的所有权,但有居住权,请问:如男方现在离婚了,女方还有居住权吗?(女方有3个子女)因该房属于我父女3个人共同拥有,如男方去世了,女方有权分遗产吗?(只是房子)如有,怎样分配?谢谢!请说详细些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9-26-状态:未解决]
赵英菊律师的解答:

如果男方去世,那么女方作为男方的配有依法有权继承男方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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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北燕赵众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石家庄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保险理赔 工程建筑 经济仲裁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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