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州公安厅、州检察院、州高级法院2001年会议纪要明确:数额较大是指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数额巨大是指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数额特别巨大是指50000元以上。
据此,盗窃14740元应属于数额巨大。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鉴于本案具有自首情节,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综上,本案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左右。并可以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宣告缓刑。
刑事辩护律师 王迎庆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