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我一朋友在09年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他是正常行驶,对面一面包车把人撞飞到了他的车上,面包车逃逸。后来我这朋友赔付了受害者四十几万,这事算暂时了了。去年受害者又起诉区法院维持原判。今年又起诉至中院,要我朋友负刑事责任。现中院已受理,我朋友也是受害者,这样公平吗?求助...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10-24-状态:未解决]
王迎庆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的描述,你的朋友就不应当赔偿四十余万,而至于你朋友,也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 王迎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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