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为应为何罪

有两男子在半夜将一单身女子的房门撞开,进去后有一个把门反锁后,两人对该女子进行压、摸等并捂住该女子的嘴,在这期间该女子喊叫,被附近住的一警察听到,该警察没穿衣服(仅穿了一条裤子)便把该女子的房门撞开,进行制止,并说是警察,但两人并没理会且对警察进行推搡,随后来了多人,后与两男子一起的另三人也过来并对警察进行殴打(轻微伤),现该五人构成何罪?谢谢!
补充提问:
这五人是否涉嫌妨害公务?对两男子定强奸是否正确?谢谢!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2-06-04-状态:未解决]
王迎庆律师的解答:

如行为人有强奸的故意,则按照强奸罪(未遂)定罪处罚;若无,则不构成强奸罪,可按照强制猥亵妇女罪处罚。鉴于行为人具有使用暴力手段阻碍警察系现场执行公务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故行为人还应以妨碍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如后果并不严重,则不构成妨碍公务罪。

刑事辩护律师 王迎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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