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罪 所谓假药,是指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所规定属于假药或者按假药论处的药品、非药品。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由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本案未造成任何后果,故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规定的情形的,可以取保候审;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宣告缓刑。 刑事辩护律师 王迎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