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失足跌入鱼塘溺水死亡
小孩失足跌入鱼塘溺水死亡,鱼塘所在位置十米内正好是村里面的菜市场,鱼塘边就是村里面的路,每日从这里经过的上班下班的外来工都以万为计,,鱼塘占地面积有两亩多,并且我小孩失足的落水点没有任何护拦,离我租住的地方不过五米.鱼塘水深两米多,且没有任何警示牌,其它护拦有很多地方损坏,有好几处护拦出现1.5至两米大的损坏缺口.鱼塘所有人是村委的,饲养人是村合作社,请问作为鱼塘主人有没有责任?如果有,又应该负多大的责任?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8-04-状态:未解决]
杜学智律师的解答:
你好:首先,如果阁下所言非虚,鱼塘地处闹市,而鱼塘主人却未采取任何警示行为,相关防护措施存在严重不足,鱼塘的主人对此事故绝对负有责任,但同时作为小孩的监护人家长也有一定的责任。至于具体责任划分要看法院作出裁量,如果你所说情况属实,本律师认为鱼塘主人应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