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以故意杀人立案,能撤销么?
A某和B某因喝醉酒而打起来,A某拿菜刀把B砍伤后外逃。B某当时身上多处刀伤,但经过治疗后痊愈,只是面部留有一疤痕(构成轻伤害,但没做伤残鉴定)。经双方协议,A方对B方做出经济赔偿后,B方不再追究任何责任。但双方到派出所销案时被告知,已经以故意杀人立案,并已经上报公安部。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2-04-05-状态:未解决]
贾霆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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