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上家不愿意继承履行如何处理

时间:2010-07-23 15:53:18    文章分类:房产纠纷

二手房买卖上家不愿意继承履行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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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 孙随勤 13764922280

  枢纽词:二手房买卖违约  继承履行   差价损失
    二手房买卖中,常会因为房价上涨过快而泛起上家违约de情形,此时de下家通常是要求继承履行合同,而上家宁愿支付违约金不愿意继承履行合同,此时如何处理呢
按照商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de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you商定或泛起可单方解除合同de法定情形外,不管是合同签订后de预期违约仍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de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承履行de,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划定外,应责令双http://blog.soufun.com/blog_22865854.htm 

方继承履行。在履行义务de同时,另一方还you其上海律师损失de,应当赔偿损失。 
 对于确不能继承履行de,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de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其中房屋涨跌损失de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一、双方协商确定de,从其商定;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de:(一)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de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二)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de,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http://www.shanghailvshi1.com/损失de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de利益出发,以守约方de哀求为基础,结合合同商定de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de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de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最后,守约方损失de认定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de履约情况、违约方能预见de因房屋价值涨跌而产生de损失以及双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

执业机构: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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