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可以要求出轨(外遇)一方不分、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11-03-21 19:30:38    文章分类:婚姻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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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可以要求出轨(外遇)一方不分、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问:婚前男方父母出资按揭贷款购买了房屋,登记在男方、男方的父亲和女方名下。女方了解到男方已有外遇,比如掌握了男方和其他女性的亲密照片,离婚分割财产时是否会少分或不分给男方?

答:分家析产时会适当考虑男方的过错,但如果男方只是偶尔有外遇的,基本不会少分或不分给男方。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只有在存在以下过错时会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同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婚姻法上所说的同居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过着持续稳定的隐蔽同居生活的行为。偶尔、不持续的外遇不构成婚姻法上的同居关系,因此不会少分或不分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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