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孩子抚养权律师讲述据作亲子鉴定案例

时间:2011-08-17 13:15:02    文章分类:婚姻继承

找律师就找上海好律师|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浦东离婚律师|上海离婚律师咨询|浦东离婚律师咨询|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上海诉讼离婚律师|上海收养继承律师|上海子女抚养权纠纷咨询|上海律师|浦东好律师|浦东律师咨询|浦东法律咨询|浦东律师|上海离婚纠纷律师|上海离婚咨询律师|上海婚姻家庭律师|浦东婚姻家庭律师|夫妻财产分割律师|上海孩子抚养权律师|夫妻外遇律师|外遇律师|夫妻离婚律师| |上海家庭暴力律师| 上海离婚纠纷律师|上海离婚咨询律师|上海离婚律师咨询|上海房产买卖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上海侵权律师更多法律问题请登陆 http://www.hao-lawyer.com或直接拨打13764922280孙随勤律师,本站文章由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独家发布,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

上海孩子抚养权律师讲述据作亲子鉴定案例

 

孙随勤律师:137 6492 2280

 

  案情

 

张永与杨林2008年春节登记结婚,婚后三个月张永既外出打工,并一直在外。2009年春节时孩子出生,全家都很高兴,张永为孩子取名为盼盼,后孩子原来越大,可从孩子脸上一点也看不出父亲的样子,加上乡亲们的议论纷纷导致张永疑心重重,为了弄个明白,张永突然回家,告诉妻子自己带孩子出去玩几天,后到某鉴定中心对自己和儿子之间有无血缘关系进行鉴定,该中心鉴定检验结论为:张永与孩子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拿到鉴定结论后,张永质问张林,杨林予以否认,后张永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返还自己付出的抚育费5万元,赔偿其精神损失费2万元。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都同意离婚,但被告杨林坚持孩子是张永的,杨林对张永当庭向法庭提交了亲子鉴定属不认可,但也并不同意做亲子鉴定。

最后法院判令,准许张永与杨林离婚,子女归女方抚养,但对于要求被告返还抚养费5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女方同意自行承担抚养费人民法院准许。

争议焦点

本案是因单方所作亲子鉴定引发的抚养费纠纷。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如何对待单方所作的鉴定结论,在一方不认可证据又拒绝配合鉴定时该如何判决?

 

 

上海孩子抚养权律师案情分析

 

 

庭审中,被告辩称,原告提交的检验意见书,是其单方的行为,该鉴定是原告背着自己,欺骗儿子单方面做出的,亲子鉴定的形式要件不合法,对出具该“亲子鉴定”的鉴定机构,是否符合符合资质有异议,因此不认可该鉴定意见书。但对于原告提出的重新进行鉴定的申请,张林不同意,认为不能做亲子鉴定,不能“丢”这个人,因被告控制孩子,不同意法院对孩子实行鉴定,无法鉴定。

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做出判决: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共同财产已经做出协议,本院予以支持。对于亲子鉴定,依据我国 民诉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举证责任,被告对于该亲子鉴定结论提出异议,应提交相应的证据推翻原告的证据,但是被告未能提出相关证据,又阻碍儿子进行鉴定,致使鉴定无法进行,原告应承担不能 的法律后果。对于原告要求退回抚养费5万元,因抚养子女是父母对共同财产的支配,无论是否知情对于已经履行完毕的义务,从利于社会稳定的角度看不宜 退回。故根据已经做出的鉴定结论,认定孩子与张永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被告不要求原告承担抚养费的要求人民法院不予禁止,因此准许两人离婚,子女归女方抚养。

 

 

上海孩子抚养权律师提示

 

亲子鉴定现在原来越火爆,在司法实践中,多用于离婚和追索抚养费的案件中,有的是为了查明妻子不忠的真相,有的是为了达到不抚养子女,不承担子女抚养费的目的,也有的是父母怀疑医院将婴儿搞错,而要求做亲子鉴定的。有的时候亲子鉴定虽然鉴定了子女关系的真假,但也鉴定没了夫妻感情。因此在实践中要慎用亲子鉴定。当一方不配合亲子鉴定时,如何处理?在这次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因此在以后的审理中,若一方拒绝作亲子鉴定,又没有相反的证据推翻对方的主张,就要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

 

=======上海孩子抚养权律师=======

 

本站属公益性法律咨询及普法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或经过本站律师编辑而成,如有相关内容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告知本站。本站审核后将立即删除并且不对利用其内容作出的一切行为负责

执业机构: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所在地:上海 浦东新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海事海商 股份转让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私人律师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孙随勤律师 > 孙随勤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