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的一个朋友在房屋拆迁中,拆迁人从未露面协商,房管局在没有任何房源的情况下,违反法定程序,未经调解作出强迫只给货币补偿的行政裁决,朋友不服,先诉房管局拆迁许可证违法,后诉行政裁决违法。在房屋拆迁许可案正在一审审理中{行政裁决已中止}两案未结案的情况下,房管局未经朋友撤诉,未经法院准许,违法受理,重新作出第2个侵害朋友合法权利的行政裁决,朋友不理,有什么法律后果?如果再起诉,法院能受理吗?原来房管局的违法所造成损失怎么办?
同时,房管局第2次裁决是否违反【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2)项和【行政诉讼法】第51条和【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0条规定,第2个裁决是否有效?
请问: 我朋友应该怎么办?在此,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重庆市合川区: 陈六,电话:023:42834249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0-09-03-状态:未解决]
张伟律师的解答:

李律师,北京市君茂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北京专业房地产纠纷律师,多家房地产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自执业以来处理了大量房产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处理:一房多卖纠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无效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买卖中的解除合同及房贷纠纷,因房价上涨无故解除合同纠纷,房屋过户纠纷,无权处理房屋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房屋买卖中的定金、预付款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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