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的规定和公积金的规定是否矛盾?

最低工资的规定和公积金的规定是否矛盾?
北京人保局关于最低工资的通知中规定: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该另外支付,而北京市公积金缴存办法中规定,职工工资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这不是意味着缴存额可以为零,是零的话就是说用人单位不用另外支付了呢?那么对拿最低工资的员工是否公平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5-09-状态:未解决]
帅发强律师的解答:

你好,理解存在误区。可以降低不代表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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