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
律师您好:
我们的房子是今年五月拿到钥匙的,房子是塔楼的一层,现在快装修完了。但6月21日中午发现客卫满地是污水粪便,把门框都浸泡了,找物业疏通后,我们提出赔偿损失并要求改为单独排水管道(现在整个楼是一个排污管道),因为我们怕以后住进去再发生此事就没法住了。您认为这样的要求合理吗?如物业不答应怎么办呀!我如何与物业交涉?请您想个办法。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6-23-状态:未解决]
李建勇律师的解答:
聘请当地律师,他根据具体案情及变化,作出一个最佳方案选择,根据认识理论原理,一般当事人反映的情况,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与律师视角有一定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