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物被盗,出纳有责任吗?
我是一家单位的出纳会计,平时负责单位现金的收付。单位没有保险柜,每天下班前,如果我手上有大额的现金就会存进银行,只留一部分备用金带回家,第二天再带过来。2010年12月底,我将4900余元备用金带回家后,当夜家中遭窃,备用金及自己家中现金均被盗走(警察来勘察过现场,也留了口供)。现公司要求我赔偿这部分被盗现金,请问,我应该负担这赔偿责任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1-27-状态:未解决]
张建勇律师的解答:
公司有责任,你也有责任,完全让你赔偿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