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我需要为对方承担什么?财产分配怎样合理?

你好,我和我妻子结婚已1年了,但是在结婚后感情一直不和,经常吵架,她不孝顺我父母,我们有一女儿现在半岁。这次吵架我们大打出手。婚前按照他们要求给彩礼8万,结婚他们家给陪了10万(我们家里拿到6万其中5万是存单,密码在我妻子那里一直取不出来)还有4万他亲戚借去了。婚前我爸按揭给买了一套房房主姓名是我爸,婚后我父母没有让我们承担任何债务,房贷一直是我爸在还还有6年才能还清。昨天说到离婚她要求我爸把这套房转到我们女儿名下。并要求我们共同抚养女儿。女儿在成长过程中需要的一切费用双方承担。我想咨询下 这个要求合理吗?还有那彩礼会怎么分配?(10万彩礼里我们只拿到1万现金还有5万存单密码是她的。余下4万在她亲戚那里。) 我的想法是女儿我养 我不要她一分抚养女儿的钱。房子是我爸的我没有还过债务,房子与我们无关,由我爸处理。那10万彩礼我可以不要。你们能为我出个主意吗?谢谢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1-08-04-状态:未解决]
林莉律师的解答:

结婚登记后在你和她名下的存款均分;4万借款属共同债权,可以均分;女儿抚养权协商,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房子不属你们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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