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问题

房子属于男方婚前财产,离婚时双方上一把房子给女儿,在公证处公证了,可后来他后悔了不肯改房产证,与都这种情况我该怎没办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11-20-状态:未解决]
林莉律师的解答: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该房屋赠与已经进行公证了,不能再撤销,男方拒绝过户的行为属于违约,受赠人可以起诉要求男方继续履行赠与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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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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