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

再婚后,我自己出资买了个房子,想留给女儿,如果对方知道,算作是共同财产吗?我死后,他的孩子有权继承我的财产吗?我想让我的女儿得到我的全部财产,应该怎么办?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1-22-状态:未解决]
林莉律师的解答: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您可以举证证明购房款全部属于您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您和他的孩子形成抚养关系,他的孩子有权利继承。
首先要确定该房产属于您个人财产,这一点确定后可以通过赠与或遗嘱的方式将房产处分给您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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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工程建筑 经济仲裁 常年顾问 商帐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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