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取押金
在网上看到招聘信息,在面试成功后,公司说要交取了500元服装押金,在工作一个月后会在工资里一起返还给我,公司说会计没在,只给我写了一张纸条,说在上班的时候会把收据给我。可是在两天后领取完工装,看到网上那的评论还有朋友的建议都说这公司是骗人的,不是真的。目前本人没有收据还和公司签订了一个月试用期的协议,请问是否可以退还押金及解除协议?要是可以要向哪个相关部门申请???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0-11-23-状态:未解决]
林莉律师的解答:
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但需要提供公司收取该笔押金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