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证设立多位户主,以及产权分配的问题
我家的老房是我父母出钱买的,但是当时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奶奶的名字,后来老人突然去世了,没有立下遗嘱,现在面临房产证过户的问题。我的两位姑姑说要走司法程序调节,在房产证上设立三个户主,共同拥有房产。我家小区最近一直传闻要拆迁,而且我的两位姑姑均各有多处房产,而我跟我父母一直都住在老房,没有别的地方可以住。我父母害怕如果房产证设立了多个户主,将来拆迁的时候我们家三口分到的钱不足以在北京买下房子居住。我曾经咨询过律师关于房产证过户的问题,律师回答我说“如果没有人放弃继承权,房产证三分是可以的,不管继承人有几处房产。”但是我觉得不管怎么说也要让我跟我父母有地方可住啊。因此,对于如何分配现有房产的问题我想重点咨询一下,是说只能三人平分么?还是说法院会按照现实情况适当调节。如果说私下调解未果,我的两位姑姑坚持平分,那我跟我父母应该怎么办?还有就是关于产权的分割应该什么时候提出比较好?拆迁的时候还是房产证过户的时候呢?希望得到律师的解答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1-27-状态:未解决]
林莉律师的解答:
这房子是所有继承人平分的,户口与产权没有关系。
产权分割随时都可以提出。
你们也可以与两位姑姑协商,给与一定补偿,然后取得这房子的完全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