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约定解除权是否优先于法定解除权?
我以600万元卖掉一个企业,签订了产权出售合同,因买方尚欠我150万元购买款,且已长达1年之久。我想解除合同并收回企业。合同约定,欠款如超过130万元且持续拖欠一个月,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企业。请问,合同的约定解除权是否优于法定解除权?高级法院有个民庭庭长说,我无法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94条,只有主要债务尚未履行或者合同目的无法根本实现才能解除合同。我认为,我的案件确实不具备合同法94条规定的法定情形,但我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解除权解除合同。请回答,咨询标题的问题。若有必要,我可委托您代理此案。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3-12-29-状态:未解决]
羊永德律师的解答:
你好!法定解除权与约定解除权可以并存,且约定解除权是对法定解除权作具体的补充,意思自治原则表明,合同自由约定和合同法律规范的任意性出发,约定未违反法律规定的,应适用约定解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