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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让物业把公摊绿化带改做停车位和原本有的停车位一起向有车没有车库的业主收费(原本有的停车是公摊的不收费的)这种做法合法合理吗?业主要如何维权?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3-12-30-状态:未解决]
羊永德律师的解答:

你好!如属于公摊,业主委员会属于超越权利侵犯了业主权利。业主委员会超越自己的权力范围侵害业主的权利时,部分业主有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同时也可参照公司法有关股东诉代表讼权利的规定赋予部分或单个业主的代表行使业主团体的权利,以更好的保护业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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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四川清正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眉山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常年顾问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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